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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充规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0141342027/2011-00001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地税规(2011)1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11-02-23 发布日期: 2011-0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充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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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充规定的公告
武地税规(2011)1号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公告

武地税规〔2011〕1号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充规定的公告

为了确保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根据《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公告》(常地税规[2011]1号)的规定,现就该公告第三条第(三)款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武进区范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应按规定提供税务师事务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二○

       

印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武进地税局稽查局,各分局、科(室)、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打印: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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