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坚持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和谐聚力,开拓创新,打造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实现全区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武进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突出效率公平,推进征管流程再造,打造一流业绩的领先区 (一)突出有效作为,充分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能。着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加强各税种征管,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组织收入的关系。建立科学的收入考核管理体系。科学编制和落实税收计划,综合考量经济发展、政策变动、征管能力提升等因素,积极推进组织收入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不断提升税收分析预测能力。进一步强化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联分析,重点做好主要税种与经济指标的协调性分析;做好区域税源、行业税源、重点税源的调查分析工作;不断完善收入分析、预测制度;依托信息系统支撑,着力提升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专题分析质量;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2、依法履行调控经济职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作用,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实施“走出去”战略。健全信息收集、专项报告制度,加强税收科调研工作,及时全面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依法履行维护公平职能。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民政福利企业和中小企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改善民生,鼓励自主创业。抓好高收入者、非劳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缓解收入分配不公。加强基金(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充足资金。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探索新形势下税务协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严厉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为各类经济主体营造公平税负环境。 (二)突出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执法体系。 1、加强税政制度管理。以大集中系统为依托,建立运用分行业各税种综合联动管理机制和数据共享平台,加强营业税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房地产计税价格、房土两税税源登记等涉税信息的采集与利用,全面推行营业税明细申报,建立和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企业所得税特殊事项以及分行业管理办法、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等各项制度。围绕跨境税源监控,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2、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全面贯彻落实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执法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保全和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程序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管理。积极运用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纳税辅导等柔性手段实施税务执法。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政策分析,注重跟踪问效,确保税收政策执行到位。创新稽查工作方法,优化选案机制,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规范稽查取证,健全重大税务案件的集体审理方式,加强税务稽查统筹与部门协同。 3、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岗位、工作职责和流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岗责体系,建立有效衔接和相互制约的业务链,将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加强执法行为的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依托大集中系统实现人机考核的有机结合,保证考核评议的公平、公正。强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稽查复查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行集体审议、阳光问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正面激励和责任追究并重的原则,深化执法考核结果运用。 (三)突出风险导向,推进征管业务变革。 1、强化征管基础建设。围绕税收遵从强化征管基础建设,完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注销清算、纳税评估、日常检查、一户式资料采集等制度。坚持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制度,针对不知、不能以及不愿准确、及时申报纳税的原因,统筹开展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在尊重纳税人权利的同时,落实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税收事务。 2、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积极推行普管制向风险管理转变。建立风险特征指标和模型,识别遵从风险分布的主要区域、领域、群体及其表现形式;根据风险分析识别成果,按纳税人归集风险点,按照一定规则确定纳税人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分别采取宣传辅导、纳税评估、检查稽查以及移送司法等应对措施。根据遵从行为记录,结合风险管理流程,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实现纳税信用的动态管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合理调配资源,提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综合效能;在保护纳税人秘密信息的前提下,为社会提供税收信用查询服务,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社会信用和纳税遵从水平的提高。 3、全面实施信息管税。强化信息采集的平台支撑,推行网络发票、税控装置、自助开票;强化信息加工的平台建设,实现数据管理、查询分析、风险预警、信息推送、信息保障的智能化;强化征纳互动的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网上税务局。统筹涉税信息、技术和人员等要素,以消除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为重点,综合运用征纳双方和第三方信息,开发和管理涉税信息资源,满足税收业务信息需求,支持税收科学决策。根据涉税信息的分布状况和信息特征,细分各渠道的信息管理策略。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加强内外数据比对,落实数据管理责任,注重在应用中提升数据质量。全面开展多维度、多主题、多形式的税收信息分析。 4、推行专业管理模式。遵循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实施组织机构扁平化改革,规范机构设置,合理调整基层税务组织配置和布局,明确机构内部职能分工,减少重叠交叉;建立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以及征管各环节之间相互协调的机制;积极探索县(区)局直接参与税源管理的实体化机制,优化农村征管机构设置。加强税收征管的社会协作,完善纵横结合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监管,健全社会化税收管理机制。探索按税源管理对象及相关事项等实行专业化管理,对纳税人按行业进行分类,对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风险行业实施专业管理,探索行业管理规律,构建行业风险模型;按规模进行分类,对重点税源户实施精细化管理,对一般税源户实施属地基础上的分行业管理,对个体等零散税源,本着有利于税源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积极依托社会力量进行管理;按组织形式进行分类,对大型集团企业在本地区跨区经营的总分机构、子母公司、主要关联企业等,由专业机构或专业团队实施管理。在按管理对象分类的基础上,注重根据各税种内在特点,准确把握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力求管深、管细、管透。 5、优化征管制度流程。根据征管业务流程和机构岗位的变化,及时制定和完善不同层级、不同种类的征管工作制度;推进征管制度一体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业务管理规程,立足大集中系统应用,促进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指引,以省级大集中系统为支撑,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和管理检查流程的衔接,增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以及税务检查的相互协调,形成各个环节之间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优化纳税评估流程,逐步建立覆盖我市各主要行业的本地化纳税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系统筛选申报疑点并进行核实;规范税务检查流程,对一般风险通过纳税评估和日常税务检查程序处理,对严重风险通过税务稽查程序处理。 二、突出遵从引导,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打造一流服务的示范区 (一)开展差别化宣传辅导。根据不同人群涉税信息关注重点、接受能力、渠道偏好的差异性,分类确定税法宣传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提高涉税信息对受众的效用。统筹各类信息推送渠道,增强税法宣传与政务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协调,促进税法宣传与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工作的互动。建立健全纳税辅导制度,依托税务网站和实体服务场所,建立“纳税人学校”,组织团队式师资,实施经常性辅导,持续提升纳税人的办税能力。 (二)实行专业化纳税咨询。加快建设“统一入口、分类处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集中咨询服务模式,规范税收管理员等岗位人员的咨询答复行为,实行由专业人员统一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咨询业务管理,健全专家座席和远程座席制度,依托纳税咨询知识库及相关支撑机制,提高答复准确率和咨询工作效率。引入客户关系管理理念,在咨询答复时提供提醒告知、催报催缴等增值服务措施。加强纳税咨询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分析,促进税收业务管理的规范化。 (三)推行标准化办税服务。加强税收业务改革创新,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办税流程,分类精简涉税资料,逐步统一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地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优化服务程序,完善管理系统,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格局。尊重纳税人个性化办税需求,建立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多种选择。调整和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科学合理布点,完善服务措施,推行涉税事项的“区域通办”。 (四)提供人本化权益保护。充分利用“纳税人之家”等平台,扩大纳税人对税收征纳事宜的知情和参与,加强征纳互动和平等沟通,保障纳税人更切实地享有、实现税收权益。优化税收风险识别,提高管理和检查的针对性,约束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公正、合理地处理各类税收事项,提高税收执法的合理性。建立常态化的涉税意见建议征集制度,拓宽涉税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纳税人和相关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税收利益诉求。妥善处理举报投诉,畅通复议、信访等纳税人权利诉求渠道,快速、有效地查实和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积极推行税务争议的和解、调解。 (五)鼓励社会化服务参与。鼓励中介参与税收事宜,规范税收执法,强化行业监管,维护委托自由,鼓励良性竞争,优化涉税中介发展环境。将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行为全面嵌入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流程,探索将纳税辅导等事务委托或外包涉税中介机构,对不同信誉的涉税中介机构,给予差别化的税务行政监管措施。加强与公益团体的沟通,倡导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税收公益服务。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邮政企业、行业商会等社会主体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打造立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统一的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群和纳税服务热线。发挥互联网优势,以税务门户网站为核心,建立纳税服务基础平台,扩大网上办税功能,拓展互动服务、分类展现以及涉税信息的内容订制,推进与实体办税场所的业务同化和功能优化,实现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出件”。建立以12366热线和税务网站为主体的信息服务网络,以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厅为主体的办税服务网络,以“纳税人之家”和税务网站为主体的权益服务网络,以社会信用平台为依托的信用服务网络。 三、突出以人为本,打造三型精英团队,打造一流人才的集聚区 (一)深化教育转型。抓住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关键环节,努力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指标体系,大力实施全员岗位技能达标工程,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完善需求调查分析制度,根据干部文化层次、实践能力的差异,建立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格局。试行“学科带头人”制度,制定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建立分级人才储备制度,对学习成果予以表彰奖励。 (二)健全用人制度。不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人用人机制。积极实施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等选拔方式。健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能力测试、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各项制度。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成员配备,形成班子成员互补的合理结构。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推进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三)完善惩防体系。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重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建党风廉政大预防工作格局。完善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强化权力制衡,有效防范风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重点对“两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经费使用、税额核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行使事项的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加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推广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网上实时监督、分析和控制;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监督协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地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巩固扩大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完善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 (四)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目标激励机制。分解细化各个年度的工作项目,明确工作标杆;全面推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制,为领导干部履职评价提供依据;积极稳妥地推行岗位目标管理,鼓励干部制定个人发展规划蓝图,完成职场愿景、知识储备、技能达标等方面的自我设计。建立荣誉激励机制。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创、竞赛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按照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建立岗位激励机制。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按照能力、资历、经历、绩效等要素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完善岗位优选机制,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快人力资源的科学流动;建立关爱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的激励机制;落实谈心、交心制度,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探索满足各类群体身心健康、生活、文化等方面合理需要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五)培育特色文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提炼灌输广大干部一致认同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创新税务文化建设载体,充分发挥工青妇、老干部党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活泼的文体娱乐活动,做到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将精神文化融入到制度建设之中,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条不紊。改善纳税服务的场地和设施,重点改善税务管理的技术装备,全面推广应用江苏地税视觉识别系统,增强税务文化的外在表现力和感染力。紧贴实际和需要,确立文化建设的主攻方向,重点打造地税系统的公信文化、执行文化和创新文化。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断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保持政策、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大力推行执法服务承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行业公信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层层建立抓落实的领导责任、督查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大制度落实的力度和执行的刚性;支持、保护和重用执行力强的干部,营造敢抓、敢管、敢负责的干事创业环境。完善和落实好全系统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调研、论证、确定创新项目,到实施、试点、推广和总结奖励,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运行办法,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创造愿望,催生更多的实践活动和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