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效能,创建平安大院,进一步加强对各进入行政中心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其施工行为,现对施工队伍进入行政中心施工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审批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到我中心房管科306室填写《行政中心施工审批单》,经房管科审批同意,并缴纳施工押金(按工程总价的2%-5%缴纳,最少不低于2000元)后,方可进入行政中心施工。 二、办证 经房管科审批同意后,施工单位应办理《行政中心临时施工证》和《行政中心车辆临时通行证》,以方便施工人员和运送施工材料的车辆进出行政中心。 1、行政中心临时施工证办理: 请施工单位携带施工人员1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房管科306室办理,办理时需缴纳施工证工本费10元/张和施工证押金200元/张。联系人:莫小维,联系电话:86310872。 2、行政中心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 请施工单位携带《行政中心临时施工证》到行政中心1号楼一楼安保科办理。 联系人:蒋晓东,联系电话:86310867。 三、文明施工 1、各施工人员应挂证(行政中心临时施工证)施工,并按专业工人操作手册工作,杜绝野蛮施工。 2、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范围外任意走动,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施工中需服从我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及时整改其不足。 3、不准擅自使用电梯运送材料和垃圾等,如确需使用电梯的,必须经房管科同意并作相应的电梯保护。 4、施工中需保持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1)如需改变房屋的原建筑结构(如拆墙、砌墙、隔断、吊顶等)需提前与我中心房管科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如需重新铺设电气线路,需提前与房管科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完工后向房管科提交相应的电气线路图备案; (3)如需从走廊过道吊顶中穿线,需提前与房管科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施工方需负责恢复原状,并请房管科验收; 5、施工单位应随时处理施工时产生的各类垃圾,保持公共部位的卫生整洁。 6、施工时不得影响机关各部门的正常办公、休息。如有噪音大、气味大的工序,需避开机关正常作息时间,尽量于夜间、节假日施工。 四、相关要求 1、手续完备:施工单位施工前按本规定一、二办理好相关手续。 2、文明施工教育: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施工教育。 3、违规处罚:在施工现场发现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或我中心接到相关投诉,将视具体情况、影响大小,在施工押金中作出相应处罚。如: (1)违反本规定三(文明施工)第1、2条,发现一起,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2)违反本规定三(文明施工)第3条,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造成电梯的碰伤或划伤,按损伤程度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 (3)违反本规定三(文明施工)第4条,未经房管科批准同意,进行改变房屋原建筑结构施工的,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未经同意新铺设电气线路的,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未经同意从吊顶穿线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经房管科批准同意后,施工完后未提交相应的电气线路图或未将吊顶恢复原状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吊顶弄脏,根据面积大小,处以500元以上罚款;造成吊顶损坏的,根据面积大小,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4)违反本规定三(文明施工)第5条,施工现场管理较差,材料堆放凌乱,垃圾乱堆放,不能及时清理干净的,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5)违反本规定三(文明施工)第6条,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4、押金返还: (1)施工押金:经我中心有关人员对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违规处罚款后退还。 (2)施工证押金:工程结束后,按返还的张数退还押金。
武进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