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文件
武规发[2010]8号
关于科室调整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我局对部分科室进行整合和重新分工,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经过两个月的试行,现重新确定部分科室职能,具体如下:
1、规划技术科负责规划研究、规划编制、控规的审核与报批以及出让类非工业项目的规划条件和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与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出具时必须经规划建筑管理一科会签),另外需牵头负责控规的预交评,报批土地红线的出具和拆迁红线(除市政项目)的出具。
2、原规划管理科和建筑管理科合并再组建成现在的规划建筑管理一科、规划建筑管理二科,经过两个月的试行现将各科职能明确如下:规划建筑管理一科具体负责出让类非工业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的审核、“两证”的审批,融资红线图的出具以及用地红线的汇总工作;规划建筑管理二科具体负责工业项目(含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筑方案的审核、“两证”的审批(含工业项目规划出让指标的出具)以及非市政类划拨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审核和“一书两证”的审批(在“一书”核发或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出具时须经规划技术科会签)。
3、市政工程管理科负责独立市政设施项目“一书两证”的审批(非独立市政设施项目由规划建筑管理科审批),以及加油站、广告牌(含建筑上的广告牌,但涉及建筑立面改变时应请规划建筑管理科会签)、小区内综合管线方案、小区道口开设、小区各类管线接管和涉及市政公共设施方面(含室外景观环境)的项目审核及批准(两个开发区原定市政工程管理模式暂不变)。另外,负责组织具体建设项目交评的审查和报批。
4、对口市局处室的审批数据报表以及“一书两证”的集中打印由规划建筑管理一科指定专人负责。
5、规划建筑管理一科、二科在规划方案评审时涉及市政设施布局的须经市政工程管理科会签。
6、其他科室仍按原三定方案所确定的工作职责执行,不再另述。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