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2009年12月31日
本年报是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550553
一、概述
2009年度,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根据区政府《“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意见(暂行)》(武政发[2006]76号)和《关于做好“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07]21号)文件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
根据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2009年,我局继续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实行局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局长挂帅,法规监察科牵头,办公室、耕保科、利用科、地籍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等参加,负责局政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责任制。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网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保密性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供和发布政府信息。各部门应当明确人员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按照本部门职责和规定程序提供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要的内容及纸质文档,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等。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与发文同步审核制度。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应当对是否公开和公开范围提出初步意见,并报领导审定。除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请示件、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件、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会办件、系统内部有关请示事项的答复件以及事务性往来函件等之外,其他正式行文的规范性文件、面向全系统的工作部署文件、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文件等,原则上都应选择“内外网公开”。部分发布在区政府或本局网站首页的重要信息,由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后发布。
(四)规范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制度。对机构设置、规划计划、资源状况、执法监察、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基准地价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国家和部、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由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在信息产生、更新或者收到有关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发布,并提供纸质文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2009年度共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以全文电子化形式(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的15条信息中,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内容主要涉及年度工作计划、长远规划等;机构职能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
四、咨询情况
办公室有一只电话对外公布,作为咨询投拆电话,积极服务局内重大活动的电话咨询及投诉,其中投诉为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2009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提供渠道不畅,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3、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业人员。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执行工作制度的检查,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建立网站服务功能。为方便公众查询,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方便查找信息。
3、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网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八、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