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武统[2010]11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开发区综合统计,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0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2010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意见
2010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要求,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努力推动和保障全区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开展以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站、广告牌和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媒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份《统计法》宣传月,掀起宣传贯彻新《统计法》的热潮,着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2、切实抓好统计普法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工作活动,有计划安排统计普法教育培训。区统计局将举办统计普法培训班,组织全体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上报统计普法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提供考核资料。
3、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统计“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做好普法宣传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整理工作,全面准确反映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统计管理和执法监督
1、依法规范统计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方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要善于运用各种统计法律文书,如《统计报表催领通知书》、《统计任务告知书》、《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等,规范统计行为。
2、有计划开展统计督查和监审。全年计划对5个镇级单位和120家企业的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和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等进行督查监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依法对普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强化专业统计检查。各专业统计要结合各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调研和统计检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强化数据质量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进行规范和处理。
4、继续开展统计全员执法活动。各镇、开发区要继续开展对三个村和五家企业的统计监审工作,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检查与监审。要按照统计监审的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监审质量,并及时上报《武进区统计检查情况表》和《统计监审情况报告》等材料,切实把统计全员执法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5、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新《统计法》及《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要按照检查方案及检查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检查取得切实的成效。
6、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及时下发《统计检查建议书》或《统计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
三、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1、巩固和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各镇、开发区要利用经济普查资料不断完善统计进度数据库、历史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层统计人员名录库;要加强对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基础台账;要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统计管理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制度,如实上报统计数据,认真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完善部门统计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切实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对全区统计数据的匹配性、支撑性作用。
3、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要组织统计检查员深入学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统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统计执法水平。要树立“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理念,把统计执法工作更好地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工作 “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