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武统[2010]25号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
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开发区综合统计:
2010年是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年,根据省、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全区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制度。各镇、开发区要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源头数据上报主体是否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清查,不符要求的迅速整改。如确是企业统计人员因网上直报操作能力的问题要求代报的,必须有企业填报的统计报表,并作为留存备查。
2、加强对源头数据的核对。现将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税申报销售数,企业网上直报数和镇(开发区)上报的企业数(电子邮件)反馈到镇(开发区)。请各自组织人员逐一核对和整改。具体把握为三点。
①正常开票企业,税务申报销售一般不得低于统计销售的85.0%(统计销售x0.85≤税务申报销售);
②统计销售明显大于税务申报销售的企业要说明具体原因(区外异地开票,开商业发票,现金交易等),并要有备查原始依据,由企业认可提供。
③统计销售明显大于税务申报销售的,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坚决整改,数据调整均在上报5月、6月统计报表时调整到位。
3、整理、完善企业统计报表。范围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内容为产值表、效益表和能源统计表(计算方法、填报依据);时间为2009年年报,2010年上半数据的6月份月报和季报。
今年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时逢新《统计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检查的力度之大,要求之严,各级统计部门十分重视。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5月、6月各省、市、县(区、市)自查,7月、8月国家统一组织检查组检查。各镇(开发区)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这次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及各自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和数据质量状况向分管领导作详细汇报,按照全区的部署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工作。6月 中旬区统计局将对前阶段各镇(开发区)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