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武统[2010]9号
关于加强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开发区综合统计:
据上级统计部门关于加强工业统计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我区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把工业统计数据审核、质量控制纳入各镇、开发区统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控制规模以下工业占全部工业比重(简称规下比重)。以2007年至2009年各镇、开发区规下比重(区统计局公布的定案数)为参考依据,测算2010年控制比重基数。三年间规下比重呈下降趋势的镇、开发区以2009年为基数,三年间规下比重呈上升趋势的以三年规下比重平均值为基数。2010年各镇、开发区规下比重拟定控制目标是:在测定基数的基础上,下降0.5-4.0个百分点。其中:基数大于40%的下降4.0个百分点,基数在40%-30%之间的下降3.0个百分点,基数在30%-20%之间的下降2.0个百分点,基数在20%-15%之间的下降1.5个百分点;基数在15%-10%之间的下降1.0个百分点,基数小于10%的下降0.5个百分点。一般情况下,各镇、开发区规下比重不得突破控制目标。若有特殊情况,在提供充分依据的条件下,由区局统一核定。
二、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数据审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数据质量的审核以分配法增加值为核心,重点抓住规模总量占全镇、开发区70%的大企业。审核重点在二个方面:一是增加值构成变化和增加值增幅,企业增加值构成应保持相对稳定,增加值增幅既要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又要与产值增长相匹配;二是增加值率及其在月度、年度的变动也应保持相对平稳。
三、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数据审核。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数据审核的重点是抓好各镇、开发区重点耗能企业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为:能源消耗的增减与总产值升降趋势是否一致;用电量增减与能源消耗总量增减趋势是否基本匹配;201表中的能耗是否与单耗表中的能耗相符合;分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水平波动幅度,同比小于±20%,环比小于±10%;电力企业能源加工转换率变动幅度小于±2%。
四、准确把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度统计数据的合理波动,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数据在月度之间是相对稳定的,当月数、累计数的同比与环比增幅一般呈同向性变化。各镇、开发区在上报进度统计数据时要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有异常的要及时查询、及时修正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以上四方面的工作是当前统计工作的重点,也是数据质量控制的关键。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责任,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发挥统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