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 市 武 进 区 统 计 局
常州市武进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区政府:
贸易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特别是服务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批零住餐贸易行业增加值在我市服务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44.6%,是服务业各大行业中份额最大的行业。近年来,国家积极致力于贸易统计方法制度的研究探索,并从2009年年报开始作出重大改革,这些改革举措不仅将对贸易统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对全区贸易业增加值乃至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也将带来一些新的课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贸易统计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1、按照“法人在地统计”原则,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部分数据将剔除,另部分数据将由省局、市局返回,同时取消其他行业零售额。新制度规定,①集团下属的子公司(领法人执照)不在武进区范围内,则不统计在我区范围内,如明都汽摩集团,其子公司在武进区外的12家左右4S店和常州大酒店,2009年全年12亿营业额均不能算入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范围内。②一些总部在省内武进区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如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旗下加油站,肯德基、麦当劳等单位的经营情况,将由其归属法人统一填报。省统计局将按照2009年年报中各地区产业活动单位在其法人总部的经营活动份额,确定和分配各市2010年定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这将导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产生一定差异,同时我区对数据的调控能力也将下降。③取消“其他行业零售额”。2009年我区其他行业零售额为1.99亿,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0.9%,虽然占比不是很大,但根据新制度规定,近2亿元的零售额在2010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将缺失。加上明都汽摩等在武进区外的12亿元,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缺失至少14亿元,其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及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影响颇大。
2、“大个体”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将大大增加我区统计部门及基层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目前,我区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42%左右。新制度规定从2009年年报起,可以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经营户纳入限额以上统计,此举对于提高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比重及贸易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把握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数据的发展趋势有着积极的意义。据经济普查资料测算,“大个体”的户均零售额约550万元,如果限额以上比重拉高1个百分点,需要增加“大个体”单位约40多家,以此类推,如果限额以上比重达到50%,全区需要300多户“大个体”纳入限上统计。由于“大个体”大多实行定额征税,没有必须的财务账目资料和统计基础条件,履行统计义务的意识较为淡薄,配合程度较差,纳入定期统计存在相当大的工作压力及难度。
二、应对贸易统计改革的几点建议
1、要特别重视那些注册在武进区但总部在区外的法人单位。根据新制度规定,这些企业都不在武进区统计范围内,例如五星电器、信特超市等。建议类似企业尽可能将总部搬迁至武进区范围内,以免数据漏失。
2、要抓全抓实机关、事业、大型企业及下属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的零售额。如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食堂,民政局下属殡仪馆丧葬用品销售,邮政局的报刊发行、邮票销售等,房地产下属的餐饮、浴室等等。建议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做好工作,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3、要以经济普查个体户清查资料为基础,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资料,尽可能在2009年年报中将符合限上规模标准的“大个体”纳入统计范围,确保全区限额以上比重有比较明显的提高。建议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政策或提出相应要求,在我区重点市场内,尽可能将符合限上规模标准的“大个体”纳入统计范围,同时要求确保“大个体”的上报数据质量。建议在:横山桥农副批发市场、江南石材市场、湖塘纺织城、邹区灯具市场、凌家塘市场、夏溪花木市场及新开业的几个市场等配备专门的统计人员,由服务业办和统计局联合建立相关激励和考核机制,对市场及统计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4、要加强各镇、开发区贸易统计队伍建设和贸易企业统计“双基”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统计人员担任贸易统计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必须有一名以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为主的统计人员,尽快实现贸易统计人员的专职化和专业化,以适应贸易统计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三、拟采取的措施
1、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尽快落实上述建议。
2、统计、服务业办、工商、税务等部门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总部在区外企业、登记在区外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在区内的单位、可单独统计的“大个体”、隐靠在各市场中的企业单位等统计对象进行清理,研究办法,采取措施,落实区内的统计范围,必要时,相关权力机关应采取措施予以配合。
3、制订落实激励政策,完善服务业统计网络,做到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
特此报告,请示复。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