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武安办发〔2010〕17号
关于“4.30”清理污水池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4月30日,常州市迪龙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清理污水池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致4人中毒的事故。这起事故是我区继去年“9.14”因硫化氢中毒而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后又一起中毒死亡4人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10年4月30日9时50分左右,位于武进区湖塘镇北庙桥村的常州市迪龙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清理本公司污水池。该公司2名员工戴了3号香型橡胶口罩,先后进入污水池底部清淤时,吸入有毒气体硫化氢晕倒,事故发生后,2名施救人员在不明情况、没有佩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先后盲目下池救援,也不幸中毒,4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纺织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上存在死角和漏洞,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措施不落实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二是劳动组织和管理不善。危险作业未制定和落实作业方案,没有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应急救援措施,盲目、冒险、违章作业;三是作业现场监管不力。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场所作业审批手续,也未落实专人监护,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作业;四是缺乏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业人员缺乏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方面的必要知识和技能,尤其缺乏硫化氢防护方面的必要知识;五是安全投入不足。作业现场缺乏必要的防护器材和应急救援装备,使用的防毒口罩不能预防硫化氢;六是违章操作,盲目救援,发生事故时违规冒险施救,从而导致事故扩大。
三、有关要求
目前,天气变暖,气温升高,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发生的概率加大,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重复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采取对策,全面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1、普及防范知识,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识别硫化氢等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方法、防范中毒事故和急救等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民众防范硫化氢等中毒事故的安全意识。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对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提高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知识的普及覆盖率。
2、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排查治理隐患,加强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严格作业准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对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要加强教育培训,尤其是要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窒息事故的预防及施救方法进行重点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克服麻痹的思想,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当有人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救援者应佩带专业防护面具实施救援,制止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因施救不当出现更多的伤亡,并及时报警寻求专业救护。
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组织对污水管道疏通、污水污泥处理相关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加强施工项目承发包管理,严禁将进入有硫化氢危险场所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
要牢记“9.14”管道疏通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地下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相关单位除签订工程项目承发包施工合同外,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发包方应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记录、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方案(包括防范硫化氢危险的对策措施),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硫化氢检测仪、氧含量检测仪和隔离式呼吸器等安全装备等。同时应明确告知施工场所存在的硫化氢危险,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指定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对施工作业进行审批。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检查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这起事故,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查制度。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特别是严格执行危险场所作业审批制度和检修作业审批制度;二查安全教育。要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防范硫化氢中毒等事故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查配置安全防护装备。从事泵站、污水池、容器等设施设备清理作业的单位,要配备氧含量检测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以及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防毒面具,并按程序予以实施。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主管部门要根据通报的要求,高度重视对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做到工作措施到位,全面开展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抽查,特别是对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要重点抽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违规违章作业的企业要予以严肃处理和通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在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抽查督查的基础上,区安委会将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一○年五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事故 通报
抄 送:王明昌副区长,常州市安委办,区四套班子办公室,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办(站)。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