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省委、常州市有关法治建设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武进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工“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武进”建设,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特制定2010年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认真履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做到依法行政,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法治武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文化市场办、稽查队全体人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崇尚法治的理念和能力得到普遍增强,党员干部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法治武进”的实践进程,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涉及广大公民权利义务及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稳步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程。强化执法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促进文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促进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和尊重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地位,引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自我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律的眼光、和谐的理念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律意识,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努力把我局的法制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工作措施
文化法治建设可以说是文化的改革与发展的保障,因此,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文化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各方面对文化法治工作予以保障,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1、提高对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单位”重要意义的认识。争创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文化市场办、稽查队工作人员都要把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局长是本机关行政执法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亲自研究和部署行政执法工作。直接参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其他领导做到密切配合,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人员一线抓”,使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较完整的组织体系。
3、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加强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二是要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三是要做好对各文化经营单位、印刷复制企业业主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认真细致地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要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岗位。
2、严格准确界定执法责任,及时向社会全面公示文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和执法项目。通过网站和自办宣传栏向社会全面公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行为。
(三)落实执法管理规定,增强社会监督。
通过宣传媒体向社会作出承诺。一是保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二是保证规范程序,依法严格管理。把各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各个方面坚持依法监督管理;本着“便民、高效、诚信”的原则,规范办事程序,全力打造勤政、务实、高效的文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形象。三是保证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 严禁包庇、纵容、袒护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酒后执法;严禁侵害当事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收费行为。四是保证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责任追究。
(四)严格依法行政要求,完善和规范文化、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制度。
1、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3、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4、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5、强化分级监督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投诉情况通报制度。
6、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在文化、新闻出版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坚持重大案件请示汇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努力规范法律行为。
7、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五)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1、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局负责对文化市场办、稽查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文化市场办、稽查队负责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
3、评议考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单位和文化、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的情况等。
4、结合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执法人员由所属单位进行考核。要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积极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文明创业活动。要结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提出的开展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的要求,搞好自身的争先创优。今年要成立区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以此为契机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以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六)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法治创建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在区评比中获得先进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将组织专项督查,认真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