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10〕45号)和《关于调整武进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5〕182号),常州市武进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与常州市武进区商务局由原来的合署办公调整为行政事业分设,常州市武进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常州市武进区商务局管理,相当正科级建制,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分析全区招商引资动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二)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策划和实施全区的招商引资活动。(三)负责驻外经贸联络处的日常管理,建设招商代理网络;加强与市招商机构、驻外经贸机构的工作联络。(四)负责招商人员业务培训、出国境招商团组的申报。(五)负责招商网站、招商数据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一)综合部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调研;策划全区年度招商活动计划,负责出国(境)招商团组的申报,组织实施重点招商活动;承担驻外经贸联络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客商、项目信息资源的收集和管理,武进招商网站的管理,上级商务部门商务信息的收集,商务动态、武进投资指南、招商项目、招商信息的编辑等工作;落实全区招商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二)欧美部负责对欧美地区开展招商工作;负责全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拟订欧美地区年度招商计划、招商活动,并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三)亚洲部负责对亚洲地区开展招商工作,负责全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分析,拟订亚洲地区年度招商计划、招商活动,并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四)服务业部负责全区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创意产业、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和新材料产业分析,拟订服务业年度招商计划、招商活动,并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五)内资部负责对接央企、国企、民企,负责全区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材产业分析,拟订内资年度招商计划、招商活动,并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 三、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