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稽查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质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力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2010〕590号)、《江苏省质监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质监稽发〔2010〕283号)和《常州质监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质监稽发〔2010〕149号)的要求,结合武进实际,现制订印发《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稽查执法 知识产权 假冒伪劣 专项 通知
抄 送:江苏省常州质监局“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武进区“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16份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专项行动),切实发挥我局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职能作用,保证“双打”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双打”专项行动成效,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
二、工作目标
严肃查处一批社会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局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通过专项行动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的制假行为和区域性的严重质量问题。
三、重点产品
涉及质量安全的食品、建筑用钢材、农资、涂料、低压电器、人造板、手机、灯具及工矿灯具以及假冒我区名优企业的产品。
四、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1、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2、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涉及质量安全的行为。
3、无证生产和无证制造行为。
4、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五、组织机构
局成立“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正东 局 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罗士良 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刘红玉、赵欣慰、吕海波、刘伟民、
王紫薇、张银和、李振阳、姚 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稽查分局,由刘红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六、任务分配
(一)稽查分局
1、牵头组织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狠抓大案要案。
2、扎实有效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组织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工作。
3、推进辖区内跨行政区域打假协作,强化区域执法联动。
4、负责与国检办等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机制。
5、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做好专项整治台账。
6、负责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7、承担“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双打”行动的法制宣传工作。
2、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法制监督。
3、加快对大要案的审理和提前介入。
4、配合稽查分局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质量科
1、强化证后监管,组织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的所有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是否到位和完善;企业的生产条件能否满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
2、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提请上级部门吊销。
3、建立并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企业名单。
4、逐步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推进质量诚信示范区建设。
(四)食品科
1、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提高巡查质量。
2、对发现的食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行为,书面移送稽查分局处理。
3、配合稽查分局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监督科
1、负责“双打”行动期间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提高后处理工作质量。
2、对监督抽查中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书面移交稽查分局组织查处。
3、配合稽查分局做好对监督抽查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
(六)标准计量科
1、指导督促生产企业规范自身产品标识标注,防止误导消费者。
2、强化对计量器具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3、配合稽查分局做好对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假冒计量器具和无证制造计量器具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七)安监科
1、强化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安全监察。
2、配合稽查分局做好对假冒各种特种设备的查处工作。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1日-11月30日)。稽查分局要根据省、市局的部署迅速开展本辖区假冒伪劣产品情况排查摸底,结合近期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将辖区内长期存在、难以解决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梳理出来,确定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产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查处难点。在此基础上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1年2月底)。稽查分局及各科室按照实施方案,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分清理顺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质监部门各项工作职责与任务。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底)。稽查分局及各科室做好对“双打”专项行动的全面总结,于3月1日前上报。局“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5日前将“双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工作报表上报市局稽查处,并迎接市局专门督查组的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稽查分局及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双打”专项行动,部门负责人亲自抓,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责任。局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局各部门要围绕“双打”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健全部门间的执法联动机制。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业务科室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通报稽查分局,稽查分局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在系统内建立许可审查、质量监督、证后监管、执法查处的协调机制。
(三)强化执法,依法行政。对每一起案件,查处措施要落实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局办公室要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和阶段性成果,扩大质监部门影响。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中重大敏感信息的管理,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按质监新闻宣传相关规定,发布专项行动的有关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局“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要向市局专项行动办报送一次综合信息,随时报送动态信息,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
附件:1、假冒伪劣产品排查摸底表
2、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总结报表
3、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表
4、查处无证生产及获证企业违法行为工作报表
5、无证生产企业和窝点明细表
6、假冒他人产品标识案件违法企业和窝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