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亚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食安委[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所辖范围内供应单位的监管。另请各相关部门及时将本部门供应亚运会食品及原料的基地、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