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助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我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就支持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本着“履职为先、服务为大、和谐为要、落实为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创新服务举措,精心打造优质平台,倾心服务“一核四园”(“一核”指常州科教城,“四园”指风电、半导体照明、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功能新材料四个产业专题园)企业,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全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提高服务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局成立领导小组,王冰任领导小组组长,虞建廷、李亚新、濮文伟、叶文华、刘建良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一核四园”所在分局(工作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明确各部门分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督查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制定推进园区服务的规划、目标、实施步骤与政策措施,对园区的工商服务中心联络员在业务运行中提交的疑难复杂事项进行会商、会办,讨论解决方案。“一核四园”所在分局(工作站)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服务园区企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主要举措
(一)创优机制、支持企业快速准入。
1.实行园区联络员制度。在园区设立工商服务中心,按定人、定期、定向的原则,建立高效快捷的联络机制。由“一核四园”所在地工商分局派驻专人联络员进驻园区,及时衔接联络,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促进区域企业快速发展、投资引资项目快速落地。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当场受理企业的各类咨询、登记、年检等工商业务;对涉及的工商业务实行全程代办,一站到底;对事权范围外的项目,帮助协调上级局办理工商核准登记业务;对疑难复杂事项,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2.实行市场准入放宽机制。一是实行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制。为满足大项目建设开立银行账户、注入资金和筹建等前期需要,对未取得前置许可急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可先为其核发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二是拓宽多种形式的出资途径。创业人员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出资开办科技型企业,评估作价和审验后可以作价出资,鼓励企业以股权形式出资,鼓励企业以驰名、著名商标作价出资组建股份公司,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债权增资。
3.实行重大项目工商服务机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股改上市企业和园区重点企业涉及登记注册事务,遵循提前介入、参与论证、政策引导、完善方案的原则,实行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
(二)拓展职能、支持企业做强做优。
4.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向园区企业积极宣传商标发展战略,切实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帮助园区企业做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申报认定,要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指导企业申报,提高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认定成功率,形成一批“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品牌,提高园区企业品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园区加工企业、出口商品商标企业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保护园区商标专用权,积极开展“政企联手打假”活动,帮助企业赴外省、市打假维权。
5.大力实施“融资解困”工程。积极实施金融企业与私个协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把金融企业向私个协会的授信额度优先推荐给园区企业,切实解决园区企业的资金需求矛盾。大力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入驻园区企业以其持有的在本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合法融资渠道融资的,可凭相应证明提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扩大动产抵押范围,入驻园区企业融资时,可以生产设备或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设抵,或以即将拥有的动产权利设押。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指导园区内效益好、品牌响、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企业进行商标质押登记事宜。
6.大力实施“合同帮扶”工程。启动建立常州科教城合同行政指导站,宣传利用好“二网一群”网上合同行政指导工作,开展合同帮扶工作。倡导信用合同管理科学化、自动化,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确定重点骨干企业实施重点企业帮扶计划,指导企业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 帮助企业调解合同争议纠纷。
7.大力实施“提升软实力”工程。充分发挥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合同信用协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先进民营企业”、省级“重守”企业评选活动,全方位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获得这些荣誉称号的企业提供政策扶持,尤其在融资、年检、驰名和著名商标申报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有效服务,通过打造软实力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优化环境,支持园区招商引资。
8.优化年检方式。对园内企业实行上门指导年检,指导企业填写年检材料及网上年检操作方式,减少企业往返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9.优化执法环境。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于不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稳定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先警示、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行政指导。定期回访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法程序,对入驻园区企业,在未接到投诉、举报或上级指定检查的情况下,一般不予检查。
10.优化私个协会服务平台。建立园区企业“订单式”扶持新模式,力争做到“三个有”,即有疑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一是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的需求调查,积极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解决企业困难;二是组织企业走进园区,为园区科研型企业“产学研”结合提供对接平台;三是定期发布园区企业登记情况信息,进一步促进园区招商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积极为园区企业进行注册登记、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让企业了解掌握登记注册和融资知识,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支持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是我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和拓展工商职能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扎实落实各项服务举措,推进服务平台创建。
(二)加强协调配合。支持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对内要加强职能整合,对外要主动与横向部门沟通,确保将各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规范和夯实各项服务举措的落实,领导小组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园区服务举措进行督促检查,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等综合科室要对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重点督查干部在服务园区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推动创新研究。各级各部门在服务“一核四园”工作中好的举措,要加强总结宣传,要善于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勤于探索服务园区的新模式、新机制,全力服务我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