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规定,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建立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主要议事内容是:
(一)制定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下简称“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相关制度;
(二)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督促检查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定期通报;
(四)协调解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 例会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办公室(法制科)、局监察部门和各相关业务科(室)、稽查大队组成。
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主任为例会召集人,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
第四条 例会应当定期向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条 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全体人员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例会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组成人员参加,必要时,例会可邀请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列席。
第六条 例会可以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例会根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者部分单位开调研会、专题会进行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 例会应当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各成员通报情况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必要时,可以编发会议纪要,印发各部门,同时报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
第八条 例会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方案和措施,积极参加例会,认真落实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例会各成员应当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行政权力△ 公开 制度 通知
抄送:常州质监局、区政府法制办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