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机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改革。
(二)研究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负责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措施方案;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进行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受理群众信访,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负责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职责;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提供科学数据;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五)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督导全区计划生育指导站、室(世代服务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负责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相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六)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社会主义新型的生育文化。
(七)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八)编报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指导和监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和奖励扶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推广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系列社会保障制度。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