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字〔2010〕28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区“博爱一元捐”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镇(街道)卫生院(医院):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级机关工委和区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博爱一元捐”活动的意见》(武红发[2010]7号)精神,从2010年开始每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凝聚人道力量,关爱弱势群体”为主题的“博爱一元捐”大型公益活动,现将卫生系统开展“博爱一元捐”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募捐对象 全系统各单位所有在职干部、职工。 二、募捐标准 个人捐赠每人一元起,鼓励个人和单位多捐。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好这次“博爱一元捐”活动。今年募捐活动要求在8月20日前完成,并于8月25日前将捐款的名单与捐款交至局计财科。由局统一解缴区红十字会。 2、今年上半年已参加乡镇“博爱一元捐”活动的单位可不再参加此次捐赠,但需向局办公室汇报捐赠情况,从明年起统一参加卫生系统的捐赠活动。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Ο一Ο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