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妇〔2010〕6号
关于做好全区助产技术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助产技术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卫社妇〔2010〕9号)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区助产技术人员统一考核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报名材料
(一)考试对象:
1、2007年已经助产技术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生、护士(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2、2008、2009年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并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
3、2008、2009年度大专以上临床医学学历或中专以上护理医学学历毕业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拟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材料:
1、《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申报审核表》(附件1,一式二份)、1寸照片3张(2张粘贴在审批表上,1张备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考试对象第3条款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免试人员及报名材料
(一)免试条件:
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今年对从事助产技术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免予专业培训和考核:
1、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主管护师(主管助产师)及以上职称,并经2007年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连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5年以上。
3、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1、《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免试换证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二份),1寸照片3张(2张粘贴在审批表上,1张备用)
2、《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从事助产技术服务时间按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计算。
四、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初定于8月中下旬。
六、实践技能考核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拟于7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助产技术人员考核换证工作,并将《江苏省2010年助产技术理论考试人员名单》(附件3)、《江苏省2010年助产技术免试人员名单》(附件4)、报名材料以及电子版本于6月28日送至武进区妇幼保健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1、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申报审核表
2、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免试换证资格审核表
3、江苏省2010年助产技术理论考试人员名单
4、江苏省2010年助产技术免试人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