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10〕41号
关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的实施方案
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快推进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主题活动的意见》精神(常人口计生发〔2010〕31号)(以下简称“双建活动”),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省内和区域 “一盘棋”的战略目标,按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全区所有村(社区/居)委会创建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各镇(开发区、街道)至少创建一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集贸市场”。
三、创建标准
见《关于转发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主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武人口计生发〔2010〕30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利用新闻媒体、政(村)务公开栏、大型集中性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双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7—9月)。各镇(开发区、街道)对照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0月下旬,区人口计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于10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总结报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区人口计生局于10月底将验收结果报市人口计生委审定,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市人口计生委将统一表彰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正确认识开展“双建活动”是提高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双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以争创“十一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动力来开展“双建活动”。切实做到“五结合”: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与计生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与“阳光计生行动” 相结合、与“创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 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将创建工作有机融入渗透到村(社区/居)委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内涵质量。
(三)加强监督、落实奖惩。区人口计生局将对“双建活动”加强指导督查,对基层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将“双建活动”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镇(开发区、街道)给予表彰。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Ο一Ο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