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10〕10号
关于做好“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活动实施意见》(武办发[2010]5号)及《关于印发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2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项目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提出为持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生免费服务,是事关新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地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办好这项实事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幸福武进”的实际行动,作为创建省“十一五”协调发展先进区的重要内容,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制订实施方案。为确保“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各地要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内容、要求、分工和进度,并于3月25日前以文字形式报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开发区、街道)计生助理(站长)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实施方案的分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年内顺利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区人口计生局各科室(站)要按照各自分工(附件1),抓好为民办实事的相关落实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2),具体负责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落实。各地于每月5日前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进度表》(附件3)报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分别于 7月1日、11月30日前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登记表》(附件4)报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 1.扩大宣传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大型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大为民办实事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人口计生系统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服务氛围,让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到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接受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2.实施免费服务。要以世代服务中心为载体,对照目标,周密部署,筹措资金,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三结合”,即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与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相结合、与计划生育关怀关爱相结合,全面为符合条件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3.加强部门联动。区人口计生局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到了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由各地学校(包括蓝天学校)对外来学生发放《致外来学生母亲的一封公开信》、《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卡》(附件5),告知外来学生的母亲在户籍地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详细填写《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卡》,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及《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卡》一并交子女所在学校。各地学校将于4月底前把外来学生母亲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及《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卡》报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对于入学新生及转校生,9月底前上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积极联系所在地学校,主动上门收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及《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卡》,为符合条件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五、加强督查指导。区人口计生局将对全区落实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及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六、严格落实奖惩。区委、区政府将把为民办实事的落实情况与各地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等工作挂钩,区人口计生局也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对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区人口计生局“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计生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1》 2.《各镇(开发区、街道)“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计生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2》 3.《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进度表》 4.《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登记表》 5.《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卡》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Ο一Ο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免费计生服务△ 通知 抄报: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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