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10〕13号
关于开展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计生指导站: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09]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经区人口计生局研究决定,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中开展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计生指导站要充分认识开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的刚性指标加以落实。进一步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装备水平,提高服务能力、质量和可及性,增强服务机构“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需求。 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室)要继续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各种服务流程和操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中心(站、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对尚未达到基本标准的服务中心(站、室),要加大投入,配置必要设备,改革用人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全区要基本建成体现特色、满足需求、各级联动、持续发展,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行政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于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确保年内有50%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室)达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 三、强化措施,便民维权 创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与“阳光计生行动”、“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的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创建过程中,突出“依法行政”和“计划生育政策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当年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服务,为符合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提供办理生育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服务和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本着“手续简便、规则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的原则,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趟路、办好一件事。使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方位、立体化,体现在服务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覆盖各类服务对象。 附件: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室)基本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Ο一Ο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