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
武人计组〔2010〕2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2010年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武进区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Ο一Ο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我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目标的决战之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稳定、提升、统筹”的工作方针,坚持“夯基础、破难题、创特色、上水平”,全面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积极迎接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考核验收,举全区之力强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为我区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目标:“一个力争,一个确保”,力争创新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具体目标: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趋于正常。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10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四化建设”,夯实人口计生基础工作 (一)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延伸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业务内容,逐步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人口计生业务管理和服务信息为主体的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各种方式实现人口信息的及时更新,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变更工作机制,推动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实施统一规范的人口信息管理。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人口发展状况,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人口发展问题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二)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法制化建设。稳定和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执行行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调查、论证社会抚养费异地缴纳产生的规避等问题,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的力度,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结案率。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化建设。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继续抓好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开展协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和“示范会员之家”创建活动,确保全区50个以上基层协会创建成“示范会员之家”。建立完善“基层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自我提升计划”。建立人口计生干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学历教育。强化对区、镇、村三级计生干部的系统培训、专题培训、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拼活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二、突出“六个深化”,狠抓重点难点工作落实 (一)深化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活动。从上半年起,全省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进入第一批县(区)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定阶段。全区上下要严格对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创建目标和参考指标,按照申报评审的整体部署,一着不让、紧锣密鼓地做好创建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有关部门配合抓、抓举措,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做到责任明确、配合有力、信息共享。加快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根据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级各类岗位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按照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要求,加大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力度,确保人均达到30元以上,为创建工作保驾护航。 2、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人口计生、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计生政策、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进行再宣传,再动员,浓厚创建氛围,把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群众的热情都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发动社会全员参与创建。 3、对照目标查漏补缺。各地要认真对照创建核心指标和参照指标,充分运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中期评估成果,逐一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强有力的推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管理服务不缺不漏,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二)深化宣传教育工作。 1、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活动。2010年,区将以“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争创新家庭、培育新农民”为主题,开展百村“幸福家园”、万户“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各地要在结合、融入、渗透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生育文化园、生育文化村、文化书屋等农村人口文化建设,树立一批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特色家庭,做到镇镇有亮点、村村有景点,实现“新农村新家庭”创建全覆盖,群众对创建活动的满意率达100%,全面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水平。 2、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开展大型集中性宣传、科学健康知识进校园、环境宣传等多形式、有特色的宣教活动。 3、注重针对性和典型性宣传。通过培训班、进村入户等形式,继续以2006年以来的婚、孕、育、节对象(包括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对各层面人群、不同年龄段的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计生知识宣传教育,满足其个性化求知解难的需求。人口计生、宣传等部门要集中宣传一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典型,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深化优质服务。 1、进一步深化“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世代服务”体系品牌建设,以国家和省优质服务示范站建设为目标,提质提速,创新创优。一是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世代服务”体系的服务领域和内容,在抓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的同时,把服务职能拓展到家庭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通过升级转型,形成覆盖全人群的人口计生全程服务新格局。区级“世代服务中心”将充分发挥龙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镇级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培训。各地要在做精、做优、做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拓展力所能及、富有特色的项目,打造本地服务品牌。同时加快推进村(社区)世代服务室全覆盖,在计生、卫生“两室合一”的基础上,着重进行世代服务室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区、镇、村三级分级负责、协调配合、权责统一、运转有效的管理机制。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各地要按照世代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把世代服务中心建成服务优质、技术优秀、管理优化、装备优良、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育龄群众之家”。 2、进一步拓展优质服务内涵。一是大力实施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和艾滋病干预服务,加强对重点对象特别是对06年以来的婚、孕、生育及节育对象(包括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随访,进一步提高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的质量。继续开展宫颈癌筛查后续随访服务,对使用避孕药、针剂5年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体格检查,全面落实避孕节育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二是对新婚未孕夫妇及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拟怀孕的夫妇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免费婚检,扎实做好孕前优生检测,大力开展婚前、孕前保健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规范推进早期教育,进一步拓展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各地至少要建成1个早期教育指导中心。此外,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和男性生殖健康工程,满足不同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 (四)深化利益导向。 1、全面落实各项奖扶制度。继续细致稳妥地抓好一年一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三金”的审核发放工作,确保兑现率均达100%。兑现第二批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人口计生、经贸、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做好2008年1月1日以后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政策的有关协调工作。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政策等法定奖励政策。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扶助机制。进一步扩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受惠面,继续关爱计划生育并发症患者。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通过结对帮扶、“思源工程”、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形式,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计生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救助、精神慰藉和生产扶持,切实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五)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1、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建立网络化协作机制。利用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江苏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育龄妇女孕环情检测系统,开展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网上通报、反馈工作,进一步提高户籍地核查信息反馈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实现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的异地查询、实时变动与信息交互,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信息支撑。选优配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兼职管理员,加强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以外管外”的能力,促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协议管理,建立健全“两地”双向配合的流动人口计生协议服务管理机制,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书》,制定经常性联系沟通制度与双向管理制度,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强化综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与公安、卫生部门建立月信息通报制度,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工商、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教育等部门的联系,推进信息共享,促进政策衔接,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推动服务均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在现有的免费服务点基础上,增设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阵地,各地要在“世代服务中心”加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牌子,使流动人口能在现居住地便捷地享受免费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展“三同”活动,推动服务均等化:一是抓住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工作点、居住点、活动点“三个关键点,每月主动上门核查流动人口婚、孕、育、节育信息,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到流动人口用工单位、集贸市场、集中居住区等各方面管理有机结合,实行同管理。二是将流动人口纳入集中性主题宣传服务、进村入户宣传范围,实行同宣传。三是认真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开展“计生免费服务新武进人,生育文明福泽幸福家园”活动,对持《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孕环情检测、上(取)环、人流引产等计生基本项目服务,实行同服务。 (六)深化“关爱女孩”行动 1、完善“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2010年区将继续为只生育一个女孩、年龄在20至65周岁的女性赠送一份安康保险,进一步扩大受惠面,使更多的独女户家庭享受到计生关爱。各地要在“关爱女孩行动”上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在子女成才、生殖保健、家庭致富等方面制订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 2、强化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卫生部门要主动查验孕妇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准确、全面登记孕产妇及其配偶的真实信息,并与人口计生部门实行出生信息共享。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和督察力度,加强对B超的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管理以及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和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定点引产和凭证引产等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集中性的整治行动,坚决打击“两非”行为,严厉打击私人接生,坚决取缔非法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