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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309/2010-0003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经开委发〔2010〕33号 发布机构: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产生日期: 2010-12-29 发布日期: 2010-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新经济、新城市、新生活”提供组织保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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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
武经开委发〔2010〕33号
 

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新经济、新城市、新生活”提供组织保证,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各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以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高质量,确保整个评议工作的高质量。

二、把握重点,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

各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作为这次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贯穿于民主评议党员的全过程,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按照“五好”、“五带头”的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党性意识、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细化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简化处置手续,使评议工作规范有序,便于操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评议。学校党组织,要突出教育改革与发展,倡导良好职业道德,创造一流业绩等方面开展评议。农村党组织,要结合党员冬训,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城市化建设作为根本目标,重点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开展评议。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开展健康文化体育活动,创建和谐小区等方面进行评议。新经济组织党组织,要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重点围绕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为促进企业发展、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等方面进行评议。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流动组织,要结合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努力学习业务技能,提高诚信服务水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把握标准,切实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理想信念,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要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建立起正常的党员“出口”机制,严肃认真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使党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既要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教育为先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中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的处理规定和“支委会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处置程序,又要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怕麻烦、怕得罪人的思想,切实解决好不合格党员处置难的问题,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预备期内不履行党员义务,确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要坚持处置与教育并重,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教育转化,对被处置出党的党员,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缺点、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四、加强领导,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各党组织要认真研究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民主评议党员,可采取“双票一审制”,即,对每个党员民主评议时,既在党内进行评议,又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代表的评议。党组织在综合党内外两种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审定每一个党员的格次。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相对集中。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为:学习教育阶段、自我评价阶段、党内党外评议阶段、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理阶段。要集中一定的力量,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评议的监督,确保评议的质量和效果。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员、流动党员、无业人员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经发区组织人事局和西湖街道党政办将适时对辖区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评情况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的督查。

经发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于2011年1月25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经发区组织人事局和西湖街道党政办。

附件一: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附件二:认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附件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

附件四: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处置对象情况统计表(表二)

附件五:民主评议党员中受处置、处分党员情况登计表(表三)

 

 

 

 中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0年12月29日

下载附件:635377611771106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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