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武水〔2010〕49号
关于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水利站、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的湖泊、塘坝、骨干河道等重要水域的管理,按照省水利厅开展的“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执法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09年全区各镇(街道)水利站、局属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执法成果,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省管湖泊、区骨干河道继续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具体方案附后),希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附:常州市武进区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执法 方案 通知
抄送:常州市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60份
常州市武进区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苏水政监〔2009〕5号)精神,全面加强对我区范围内省管湖泊、水库及我区区管河道、重要行洪河道等水利工程的管理,根据省水利厅和常州市水利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继续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执查”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水利局成立“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水利局局长是峰任组长,水利局副局长严少华、徐芳、王忠逸、倪璟叶任副组长,成员有区水政监察大队、工程管理科、河道管理处、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科、给排水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适时对各地深化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政监察大队。
二、工作内容
针对去年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对摸排出的难点、重点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强化执法和整改问题的措施,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水事案件,推动建立我区湖泊、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立网上水行政执法数据库。深化开展专项活动时,将对去年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未按省、市统一要求,不够客观准确进行填报的数据资料,进一步整理、校对、修正、完善,力求精准,并按省厅规定纲目全部进行计算机录入,及时与支队进行网上对接,为建立全省执法数据库和实现全省网上办案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立严格的执法巡查制度。水政监察大队和各镇(街道)水利站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执法巡查方案,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全时空,划区分片,落实责任,采取分线巡查、层级督查、联合巡查等形式,加强巡查力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地段每周执法巡查不少于一遍。尽可能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就地及时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不了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时逐级上报。要建立完整规范的巡查记录台账。
(三)依法查处水事案件。认真分析梳理去年专项活动中通过“四查四登记”掌握的数据资料,对符合立案条件未立案、立案未查结以及现行的危及防汛安全、水资源安全、水工程安全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到位。一是对破坏水资源案件一查到底。二是坚决查处非法圈圩,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占用建设项目进一步进行分类处理,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分析研究。可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该追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要依法追缴;该立案查处的将立案查处;虽已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但未执行到位的要坚决执行到位,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的将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争取在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上有新突破,加强对易造成水土流失,可能危害河、湖库水质(生态)安全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四是积极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加强供、排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检查执法力度,结合河道长效管理,建立执法巡查网络,保护水环境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化开展“百湖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全局性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实际行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情况,主动提出本部门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积极争取支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河湖管理的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各水利站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确保本区域内专项活动取得成效。局相关职能科室,要按照职责,落实到专人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以深化“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树立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依法治水、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观念;制造声势、扩大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河道、湖泊管理及深化“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真正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专项活动内涵丰富、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的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方法、步骤、要求,责任到人,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具体事件有人管,各项保障有落实。
(三)严格执法、讲求效能。深化开展专项活动方向清楚,任务明确,各地必须严密组织加强协调,讲求效能质量,强化执法。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数据库,做到数据资料录入完整、准确、及时、适用。二是将重点查办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案件,报请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对重点、难点案件予以执法支持,确保案件及时查处。三是按规定对占用建设项目补办占用手续及时追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四是在制订和完善执法巡查方案的同时,做好巡查台账的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完成后,水利局将专门总结分析这次专项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对总结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