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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防范污水处理作业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402/2010-00012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水〔2010〕45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10-05-07 发布日期: 2010-05-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有关污水处理作业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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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范污水处理作业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武水〔2010〕45号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武水〔2010〕45号

 

 

关于印发防范污水处理作业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镇水利站、各污水处理厂、相关管护单位:

4月30日,位于武进区湖塘镇北庙桥村常州市迪龙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清理污水池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致4人中毒的事故,这起事故是我区继去年“9.14”因硫化氢中毒而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后又一起中毒死亡4人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切实加强我水利条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防范污水处理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严格管护安全作业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学习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武水〔2009〕97号文),明确各自污水处理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严格对污水管道、窨井、污水泵站、污水池等维护和清淤作业现场的管理和监护。

二、普及防范知识,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识别硫化氢等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方法,防范中毒事故和急救等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民众防范硫化氢等中毒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施工项目承发包管理,严禁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

各单位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发包方应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记录,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方案(包括防范硫化氢危险的对策措施),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硫化氢检测仪、氧含量检测仪和隔离式呼吸器等安全装备等。同时应明确告知施工场所存在的硫化氢危险,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指定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对施工作业进行审批,现场施工负责人应检查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这起事故,立即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查制度。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特别是严格执行危险场所作业审批制度和检修作业审批制度;二查安全教育。要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防范硫化氢中毒等事故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查配置安全防护装备。从事泵站、污水池、容器等设施设备清理作业的单位,要配备氧含量检测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以及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防毒面具,并按程序规定予以实施。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有关职能科室抽查督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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