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省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财规〔2010〕5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省级政府巨灾风险
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省农业保险抗御风险能力,规范农业保险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外金[2008]2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外金[2008]49号)的有关规定,我省建立省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为规范省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省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省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办法(试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转载自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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