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0]32号
关于规范镇级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的意见
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 为积极推进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级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镇财政实际,现就规范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能力,坚持镇财政预算收支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履行镇财政在构建小康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镇财政预算收支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2、坚持综合预算的原则。镇政府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等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配和监督。 3、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在预算安排上要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确保综合平衡,杜绝赤字预算。 4、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预算编制内容和方法 各分局要及时掌握财政政策的变化情况,根据政策调整及收支规模,科学测算每一收支项目和金额,力求数据真实准确,确保预算执行的可操作性。 1、收入预算: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调整、财税政策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全口径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及镇自筹和统筹(原预算外)收入任务。同时做好镇级财力预测,财力测算按预算内财力和镇自筹和统筹收入财力分别测算:预算内财力应根据区镇财政体制准确测算,自筹和统筹收入财力测算应根据政策的调整,逐项编制,打足打实。 2、支出预算:根据综合预算的原则,按照公共财政预算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应贯彻厉行节约的方针,有保有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建设支出,确保正常运转。要按照先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再社会事业建设支出的顺序安排年初预算,并按预算支出额的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对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一定要量财办事,量力而行。 3、足额安排配套资金预算。对上级政策明确规定需由镇配套的社保资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要按规定足额列入年初支出预算。 4、镇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按《关于做好2011年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武财农[2010]22号)文件执行。 四、预算审批 镇财政预算编制结束后,财政预算草案应及时提请镇人民政府讨论,并报镇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经镇人代会批准后,在批准后20日内向有关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征收任务或上交任务,同时向各部门、单位下达支出预算。 五、规范镇人代会预决算报告格式 财政预决算报告是人代会的法定程序,具有较强的严肃性,结合我区镇财政管理实际,局制订了镇财政预决算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一),请各镇分局按该参考格式撰写财政预决算报告。 六、其他要求 1、科学编制镇财政收支预算,是进一步健全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促进镇财政依法理财,确保镇财政资金有序、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各镇财政所于镇人代会批准预算后10日内将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情况表(见附件二)报送至区局农财科。 3、高新区、经发区参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预算 管理 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