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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1年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89/2010-00035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财农〔2010〕22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0-10-20 发布日期: 2010-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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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武财农〔2010〕22号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0]22号

关于做好2011年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镇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武财农[2004]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武政办发〔2009〕9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镇级财政集中收付工作顺利实施,现就2011年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综合财政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
    (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镇级财力情况和各预算单位当年收支增减情况及单位历年资金结余情况,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做到积极稳妥,确保收支平衡。
    (三)公正透明、细化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资金总量控制”的办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编制方法,专项经费细化到明细项目。
    (四)符合实际原则。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镇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10〕48号)文件精神,各镇要结合本地机构改革的到位情况,分别编制。原则上 “三办五中心”整合到位并已经实运作的,按“三办五中心”编制部门预算;未到位的仍按原单位分别编制。
    二、编制范围
    镇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镇(开发区)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管理
    实行镇级财政集中收付改革后,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统一缴入镇财政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支出预算安排,单位收支预算不再挂钩。为调动增收积极性,镇(开发区)可根据各单位前几年收入实绩,并考虑政策性增减因素,测算下达2011年收入征收任务,同时制订收入任务考核奖惩办法,鼓励单位积极增收。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支出预算按定员定额标准及实际工作需求编制,统一列支渠道,不分预算内外。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单位基本支出可由镇财政部门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和定员定额标准统一编制,公务员、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2010年10月份各单位人员统发工资单中的相关项目标准计算,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定额和单项核定两部分。定额部分(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采取分类分档和综合定额的办法确定,由各镇、开发区根据财力规模,按照部门(单位)的性质、工作职责、业务性质和工作量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年.人。招待费及其他单项核定部分由各镇、开发区按照从紧控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
    3、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确定,财政分局根据年度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在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要细化项目支出,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对应到经济分类科目下。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年度财力情况进行择优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各项经费安排顺序
    安排2011年预算时,原则上应按照先保证工资和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后项目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
    (四)镇管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按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关于编制2011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0]7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编制要求
    1、各镇(开发区)要切实重视和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是镇级财政集中收付的基础,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上下功夫,要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镇级财政集中收付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各镇(开发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3、各镇(开发区)在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要结合财力状况统筹考虑,既要保证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兼顾有关重点支出和基本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到“保吃饭、保运转、保重点、促发展”。
    4、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应按“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经镇人代会审议批准后批复各单位执行。
    5、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部门预算一经批复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年度执行中,除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性增支项目或发生重大事项必要的增支可调整或追加预算外,其他支出一般不予追加。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乡镇  预算  编制  通知
    抄  送:各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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