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0]19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镇级财政集中收付业务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 为了切实提高镇级财政集中收付工作效率,进一步简化和规范镇级财政集中收付操作程序,自2010年9月起对镇级财政集中收付操作方式作完善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工资统发财政直接支付纸质凭证(明细) 财政直接支付工资时,不再打印财政直接支付纸质凭证(明细),只需向银行提供一张汇总的财政直接支付纸质凭证。各预算单位工资清单经银行加盖印签后作为工资支出、代扣款项的记账依据。涉及统发工资中代扣款项由工资统发银行划入保留的基本账户。工资统发银行不再向各预算单位提供其他凭据。 二、取消授权支付纸质凭证 发生授权支付业务时,不再向银行提交授权支付纸质凭证,需向银行提供按照功能科目明细及经济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的授权支付电子信息及转账(现金)支票。同时需按以下要求操作:一是要在支票右上角填写授权支付电子凭证编号信息,二是授权支付电子凭证上要填写正确的支票号码,如单位不按规定操作,代理银行不予受理单位的支票结算业务。 三、简化总预算会计核算 总预算会计按日登记账务。每天日终后,根据核对一致的预算内、外清算支出编制记账凭证如下: 借: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外支出) 当日清算总额 贷:国库存款(预算外存款) 当日清算总额 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只需到一级科目。同时以银行提供加盖印签的客户入账通知及财政直接(或授权)汇总清单(预算内或预算外)作为总预算会计记账的原始附件。 四、简化月度用款计划申报录入程序 取消单位按月申报纸质用款计划、财政分月录入环节,年度部门预算经人代会批复后,由财政总会计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一次性将用款计划批复下达到各行政事业单位。 五、明确学校集中收付操作方式 取消学校集中收付改革操作方式,恢复到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单位申请拨款方式。 六、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程序 各镇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支出定额,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不得随意突破年初预算,要严控预算追加调整。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支出追加审批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确需追加调整的,要严格执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进支行关于常州市武进区镇级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08]103号)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程序,采取办文单形式:一是由单位提出追加或调整申请报镇政府(管委会),二是由镇政府(管委会)交财政分局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三是财政分局对追加或调整事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政府主要领导,四是政府主要领导对财政分局审核情况签署意见,确定追加或调整与否,五是财政分局根据政府追加预算确定安排资金,同时办理用款计划录入工作。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镇财政 集中收付 操作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