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商务局
武财经〔2010〕2号
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经销商、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 在区商务局、各级财政部门、各经销网点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家电下乡工作稳步开展,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大幅增加。但一直存在着补贴资金兑付率不高的问题,引起省、市、区商务、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细化工作,不断缩短补贴资金兑付时间,做到应补尽补快补,提高补贴资金兑付率,力争家电下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根据中央、省、市商务、财政部门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补贴用户未申报补贴的清理工作 我区自从2009年2月20日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先后实施“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三种方式,越来越方便农民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宣传不到位、经销商操作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未能及时申报补贴。 对于尚未申报补贴的,经销商逐一分析原因,采用各种方式加快申报。 (1)属于农民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的,采用电话等各种方式,通知购买人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经核对购买人身份等信息后,确实属于不能享受补贴的,应将包含购买人姓名、标识卡号、产品编号等信息的明细清单提交经销商所在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作为非补贴用户处理。 (2)属于代审资料的,赶快完善资料,及时到财政部门申报。 二、缩短补贴资金申报时间 经销商要落实专人负责家电下乡资料的输入、审核、报送,在资料输入信息系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报送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在收到经销商报送的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金拨付工作。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销商、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家电下乡工作过程,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及时解决问题。 家电下乡是项惠农政策,关系都千家万户的利益,家电经销商要提高兑付率,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下乡产品质量。区级有关部门将把兑付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家电下乡资格。
二 ○ 一 ○ 年 四 月 九 日
主题词:家电下乡 通知 抄 送: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抄 报:区政府办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