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人〔2010〕3号
关于做好推荐和评比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局(所): 为进一步弘扬全区财政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拼搏精神,激励财政干部为财政事业多作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财政干部中评比、表彰一批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比条件 1、基本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正确贯彻执行镇党委(管委会)、政府和局的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上刻苦钻研,胜任本职工作。 2、完成任务好。本职工作认真负责,配合工作积极主动,年度工作成绩显著。 3、廉政建设好。严于律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能够模范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无违法违纪问题。 4、优质服务好。认真落实武进区财政局有关开展 “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活动的各项制度。能够诚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题。 5、群众基础好。顾全大局,不计名利, 能够搞好团结,工作分工不分家,与所内同志搞好互助协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和评比办法 1、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各单位民主推荐产生。各单位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推荐的名额为:经发区财政分局、洛阳财政分局各推荐2名,其他财政分局各推荐3名(太湖湾财政所、西太湖生态休闲区财政所、春秋淹城旅游区财政所由局另定)。 2、局党组在各单位民主推荐和征求各兼职片长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具体人选。 三、其他事项 1、局将对评比出来的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民主推荐工作在1月中旬进行,由局“双文明”活动考评组负责组织。 3、在具体人选确定后,各单位需填报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并报局人教科归档保存。 附件:武进区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二O一○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评比 先进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