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发改当先锋”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机关创新行动,不断优化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同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机关开展争创“五好”区级机关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全年各项任务为目标,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基础,创建发展本领强、施政成本低、法治意识强、管理绩效高、服务品质优的可持续创新发展的群众满意“五好”机关,努力打造“服务最优、投资无忧”的武进效能品牌。
二、 争创目标
1、队伍建设好。领导班子作风正、合力强、高效能、形象佳,开拓创新求实效;机关干部团队精神强,综合素质好,争先氛围浓,工作争主动,能力提升快。
2、工作业绩好。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正确有效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和决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攻坚克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及重大事项;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形成合力,完成配合工作。
3、服务质量好。切实推进机关创新行动,提高服务质量,效能建设长效措施得到较好落实,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服务质量受到领导和群众的较高评价。
4、廉政建设好。机关全体人员(含借调人员)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没有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对下属基层单位管理严格,行风建设好。
5、群众反映好。部门队伍建设、工作业绩、廉政建设、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各界评议好,群众满意度高。
三、争创要求
1、争创过程中应杜绝出现的几种情况:
(1)在编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未按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职责,未完成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或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出现较大失误。
(3)具有行政审批职能或办事窗口的同志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办结有关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审定)。
(4)行政效能出现有效投诉。
(5)部门工作出现行政败诉案件(由区法制办审定)。
(6)机关在编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由区人口计生局审定)。
(7)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由区纪委审定)。
(8)未能按要求履行平安法制建设有关职责任务,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有群体性上访事件(由区委政法委审定)。
(9)其他与机关作风建设要求不符的违纪行为(由区纪委、区级机关工委审定)。
2、按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应避免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2)不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汇报、不查处、姑息迁就、包庇纵容,最后受到立案查处。
(3)因管理不善,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上访恶性事件。
3、设立投诉电话(86310020)。凡受到对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投诉的,其投诉事项,由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进行调查核实,情节轻微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50%奖金,情节严重的扣除全部奖金;再次收到投诉并查实的,当事人实行待岗。
4、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评选先进以及干部的提拔使用联系起来,大力表彰全局的好人好事,弘扬正气,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我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做出应有贡献。
四、组织领导
1、成立班子。局建立创建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吕骏任组长,刘鸣、秦恒才、宦庆辉任副组长,黄学贤、郑冠华、潘一航、周振浩、何纪法、杭小强、吉晓阳、张庆九、祁斌为成员。
2、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职。要结合我局开展的争创“六好”科室活动,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加强内部考核力度。
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