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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0-000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建发〔2010〕27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0-03-29 发布日期: 2010-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明确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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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武建发〔2010〕27号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10〕27号

关于明确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及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局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变动情况,现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伟华(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方根(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吴元明(副局长)

      毛 健(副局长)

      张征宇(副局长)

  成 员:何雪峰(办公室主任)

      王贵根(建工科科长)

      周其林(公用事业科科长、燃气管理处主任)

      周 强(建管处主任)

      陈群一(房管处主任)

      贺 军(市政公用事业处主任)

      罗玉蕴(质监站站长)

      汪建军(拆迁办主任)

      郭建军(村镇处主任)

      包文晖(安监站站长)

      马 竣(建设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由王贵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何雪峰、周其林、包文晖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建工科负责管理,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2、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建设科负责管理,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和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3、拆迁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协助监督实施。

  4、液化气和天然气的安全生产及使用管理由公用事业科负责,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5、局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由局公用事业科负责管理。

  6、区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地产管理处、村镇规划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负责局安全生产监督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调整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建筑业安监站、武进区安委会、

武进区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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