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提升我区住宅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我区转发常建规[2009]8号文,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住宅工程 承发包 计价管理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