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文件
武建发〔2010〕4号
关于开展春节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建设管理服务所、燃气经营单位、燃气供应点: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事故教训,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优质供应燃气,特通知如下:
各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应切实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开展节前的燃气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区域供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单位、各供应点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及有关设备组织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彻底进行整改,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行业自律要求操作,禁止向无证照经营者提供气源,扎实细致地做好内部运行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是燃气事故的高发期,各镇建设管理服务所、燃气经营单位、燃气供应点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帮助燃气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把燃气安全正常营运和安全使用工作做好,确保一方平安。
建设局近期将委派燃气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燃气储存单位以及液化石油气供应点进行抽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当场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将责令停业整改;对整改不力,难以达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吊销相关证照。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燃气 安全 生产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