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武科发〔2010〕14号
2010年镇、开发区科技创新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辖市、区科技创新目标考核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调动各镇、开发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全区科技创新能力,把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全区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为区委、区政府实施“关于2010年镇目标考核奖励的意见(武发[2010]92号)”和“关于2010年‘两区两湖两园一城’目标考核的意见(武发[2010]93号)”提供考核依据,现就2010年度镇、开发区科技创新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镇、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包括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合作三大类八小项指标:
1)科技投入: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当年决算支出比例;大中型企业R&D投入数;高新技术项目投入占全部工业投入比例。
2)科技产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数;专利申请量。
3)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意向签约项目数;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数。
具体考核目标参见附表1。
三、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各项指标分值参见附表2。
各镇、开发区完成目标值,该项得满分,超额或未完成目标值,按实际超额或未完成目标值的比例相应计分,单项增加分不超过4分。三大类八小项分值总和为各镇、开发区总得分值,按得分值高低确定各镇、开发区排位。
四、数据来源
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当年决算支出比例以财政局数据为准,大中型企业R&D投入数、高新技术项目投入占全部工业投入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数、专利申请量、产学研合作意向签约项目数、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数以科技局数据为准。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