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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226/2010-00001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救[2010]3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0-01-06 发布日期: 2010-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时间安排、创建程序、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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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武民救[2010]3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民政办: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快全区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意见》(武政发[2008]4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关注民生、关爱老人,以全面提高我区敬老院工作整体水平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实施“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五保供养工作的需求。

二、目标要求

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供养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社会养老,通过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优良,老人满意的“星级敬老院”。

三、时间安排

1.创建时间:2010年2月——2012年12月。

2.申报时间:每年7月。

3.验收时间:每年11-12月。

四、“星级敬老院”评比标准

“星级敬老院”按照《武进区”星级敬老院”考核评分标准》(附后)(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执行,实行百分制考评,分三个等级,考评总分95分以上评为“五星级敬老院”,考评总分90-94分的评为“四星级敬老院”,考评总分85-89分的评为“三星级敬老院”。 同时参评敬老院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不满足则不予参评。

五、创建程序

1.自评申报。由各敬老院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定定级,并进行申报。

2.镇级评估。由各镇民政办牵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以及敬老院负责人根据《评比标准》进行评估,符合评级标准的上报区民政局。

3.区级验收。由区民政局组织检查组,对上报单位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逐一打分,进行考评验收。

4.评级命名。根据评定结果,命名各等级“星级敬老院”,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镇必须高度重视“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成立“星级敬老院”创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各镇要根据创建要求和敬老院实际,研究制定“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推进。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对照、严格把关,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3.加强监督,长效管理。“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镇要注重平时的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总结提高,切实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区民政局将每年进行核查,对已命名的“星级敬老院”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给予降级或撤销其星级称号等处理。

 

附件:1.《武进区“星级敬老院”创建申请表》

2.《武进区“星级敬老院”考核评分标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武进区“星级敬老院”创建申请表

 

单位名称

 

自评分

 

自评等级

 

自

我

评

估

 

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意见

年     月    日 

区民政

局意见

年     月    日   

                                          


武进区“星级敬老院”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基本条件

1

敬老院的床位设置必须满足五保供养需求,入院供养的五保户达到全镇五保户总人数的85%以上。

/

条件不满足则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2

2年内无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社会福利事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重大责任事故。

/

 

3

社会寄养老人数达到相应标准,三星级应达10人以上,四星级应达20人以上,五星级应达30人以上。

4

2年内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事件。

/

 

硬件设施(25分)

5

院内有餐厅、活动室、阅览室、医务室、浴室、储藏室、健身器材、洗衣机、冰箱或冰柜。

10

设施每缺一项扣1分

 

6

宿舍内有卫生间,有卫生设备、降温和防蚊设备,有电视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上;宿舍内家具配套,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10

不达标相应扣分

 

7

院容院貌规划整齐,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并做到绿化、美化。

5

不达标相应扣分

 

供养标准(30分)

8

五保供养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

10

标准每减少2%扣1分

 

9

五保供养经费纳入财政。

4

不达标相应扣分

 

10

五保户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不低于7元。

4

标准每降低1元扣1分

 

11

五保户有四季适用得体的服装,夏季保证勤洗、勤换,冬季有保暖内衣;一人一铺,每铺有必要的蚊帐、草席、棉被、垫褥、床单、枕头等相应物品。

4

不达标相应扣分

 

12

五保户每月零花钱不少于25元,按月发放,有发放纪录。

4

标准每降低5元扣1分

 

13

五保户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全部落实。

4

不达标相应扣分

 

院务管理(20分)

14

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公布上墙,并有制约措施,各类工作台账规范齐全。

4

不达标相应扣分

 

15

实行院务公开,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院务情况,院内建立收支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

4

不达标相应扣分

 

16

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不少于50%,定期开展活动并有纪录。

4

不达标相应扣分

 

17

建立管理服务人员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制度,并有值班纪录。

3

不达标相应扣分

 

18

建立分散供养五保户走访慰问和委托扶养人制度,台账齐全

3

不达标相应扣分

 

19

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活动,并有记录

2

不达标相应扣分

 

养老服务(10分)

20

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服务项目设置科学,收费合理,标准公开。

5

不达标相应扣分

 

21

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入住老人按自理、介助、介护实施分类护理,

2

不达标相应扣分

 

22

设有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与专业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

3

未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扣2分

 

队伍建设(15分)

23

实行院长负责制,所有工作人员热爱老年人事业,作风民主,服务热情。

5

不达标相应扣分

 

24

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并认真贯彻落实五保《条例》,做到依法办事。

3

不达标相应扣分

 

25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和进行岗位培训;建立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评和激励机制。

2

不达标相应扣分

 

26

工作人员按不低于1:10比例配备;待遇得到落实。

5

人员配备不到位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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