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关于建立见义勇为工作站和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武公局[2010]39号
各派出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江苏省《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省第九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精神,大力推进全市见义勇为事业的法制化、社会性和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一定数量的、分布面广的见义勇为信息员队伍,从而形成在第一时间发现典型、组织慰问、实施表彰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区见义勇为工作站(下称工作站)和信息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和信息员的组成
1、以各派出所为工作站,教导员任工作站站长;
2、各村委、居委治保主任和大型企业保卫科长为见义勇为信息员;
3、区各主流媒体的政法记者。
二、工作站和信息员的职责
1、信息员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见义勇为事业;
2、信息员要主动发现和收集掌握见义勇为事迹,及时向所在派出所汇报,并配合警方做好事迹的核实工作;
3、各工作站对信息员上报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在初步核查的基础上提出表彰奖励意见,及时向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奖励呈批表和事迹材料,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
三、工作站和信息员的奖励
为进一步推广见义勇为工作向纵深发展,鼓励激发工作站和信息员的工作热情,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每年组织对成绩突出的见义勇为工作站和信息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站和信息员的管理
1、工作站扎口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管理,信息员由各工作站组建后统一上报区基金会办公室;
2、工作站站长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聘任,信息员由各工作站聘任;
3、工作站长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培训,信息员由各工作站组织培训。
五、几点要求
1、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到建立见义勇为工作站和信息员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工作站和信息员制度的建立,对畅通见义勇为信息渠道,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我区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弘扬社会正气和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具有积极作用;
2、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挑选诚实可信、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担任信息员;
3、组建人员均为无薪职义务信息员。
4、工作站和信息员于2010年4月23日前组建完成,请各单位及时上报(FPT政工室见义勇为文件夹)。
附:武进区见义勇为信息员登记表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