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10)61号
关于印发《2010年中心城区限行管理执勤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心城区车辆限行三年规划安排,7月1日,我区中心城区第二阶段车辆限行将全面启动。为确保限行工作顺利开展,区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中心城区限行管理执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中心城区 限行 方案 通知
报:区委区政府、常州市局;
送:本局领导;
发:各交巡警中队。
2010年中心城区限行管理执勤方案
根据中心城区车辆限行三年总体规划,2010年中心城区将继续实施车辆限行管理工作。为确保中心城区车辆限行管理工作实施顺利、管理有力、运作高效,特制定执勤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车辆限行管理组织领导,成立由谢海明副区长为组长,周立夫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抽调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交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严格确保抽调人员按时到岗到位。
二、限行范围
根据中心城区车辆限行工作总体部署,自2010年7月1日起,常州市区与武进行政区划分界以南(不含新312国道)、武南路以北(不含武南路)、夏城路以西(不含夏城路)、武宜路以东(含武宜路)的中心城区范围,全天候禁止非本市号牌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通行;每日5:00-22:00禁止货运汽车通行。
三、勤务安排及管理职责
(一)抽调人员
2010年中心城区车辆限行共抽调执勤人员256人,其中交巡警75人、交通协管员85人、局机关及派出所民警39人、巡防联防58人。
具体抽调人数为:指挥中心民警1人,警务督察大队民警2人,法制室民警1人,国保大队民警2人,治安大队民警2人,交巡警大队民警74人、协管员85人,刑侦大队民警2人,经侦大队民警2人,禁毒大队民警1人,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1人,网监大队民警1人,巡防大队民警10人、协管员30人,看守所 民警1人,水上所民警2人,湖塘所民警2人、协管员6人,新城所民警 2人、协管员6人,马杭所民警 2人、协管员4人,鸣凰所民警2人、协管员7人,牛塘所民警 1人、协管员6人,南夏墅所民警 2、协管员4人。
(二)执勤点位
中心城区车辆限行管理包括外围路口管控及内部区域巡逻两部分,主要内容为:
1、外围路口管控。外围路口管控共48个执勤点,分布于限行区外围聚湖路、金鸡路、夏城路、延政路、武宜路各路口,具体由交巡警大队负责安排。。
2、内部区域巡逻。内部区域巡逻共分为5个片区,各片区安排7—12组交通巡逻警力。片区划分方式为:金鸡/聚湖-常武路-定安中路-武宜路、定安中路-常武路-虹北路-武宜路、虹北路-常武路-延政路-武宜路、金鸡/聚湖-夏城路-广电路-常武路、广电路-夏城路-延政路-常武路。外围道路为相邻两个片区共同管辖。
3、高峰执勤安排。每日早晚高峰交通执勤由交巡警负责。限行区外围交巡警执勤路口高峰执勤由各点交巡警负责,不再另行安排人员;限行区内部主要路口高峰执勤由区内巡逻民警负责。
4、午间执勤安排。每日11:00-14:00,限行管控核心区由巡防大队安排警力(民警10人、联防30人)执勤。其中常武路人民路口、武宜路人民路口、常武路定安路口、广电路花园街路口各安排4名警力定点执勤,其余警力分乘3辆警车,在常武路、武宜路、花园街、定安路、广电路、延政路巡逻执勤,每车警力负责两条道路。
(三)执勤时间
中心城区车辆限行管理执勤时间为每日7:00-19:00,除巡防大队外,各执勤点每日按半天上岗执勤,具体执勤时间段为:上午7:00-11:00,下午14:00-19:00。午间时段由巡防大队负责管控。
早晚高峰执勤时间段为:上午7:30—8:40、下午17:00—18:00。局机关各单位、各派出所抽调警力执勤期间,参与各路口高峰交通管理。
(四)岗位职责
1、交巡警外的各执勤单位,按照“定单位、定人数、定职责”的原则实行包干,1个单位负责1个路口,执勤人员原则上相对固定,人员调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2、非交巡警执勤人员负责维持路口交通秩序,负责劝阻受限车种驶入限行区,并保证对进出路口的有效管控。同时,执勤人员要参与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对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多人合乘、违反交通信号、货运车辆违规装载等各类显见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
3、湖塘派出所负责指导、督查湖塘镇抽调人员日常执勤情况;新城派出所负责指导、督查高新区北区抽调人员日常执勤情况;交巡警大队七中队负责指导、督查城管局抽调人员日常执勤情况。
4、交巡警执勤过程中,在保证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基础上,负责查处各类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务必做到“发现必查处、查处必教育”。要通过高压的管控态势,进一步提高城区交通安全水平,提升驾驶人遵守限行规定的意识。与此同时,限行区内巡逻交警应负责指导无警路口的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处理非交巡民警发现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各执勤点发现的重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人以及违反限行规定、不听劝阻的驾驶人,应移交临近巡逻交巡警作进一步处理。
(五)应急机动
各执勤组在执勤管理中,如遇受限车种驾驶人阻碍管理、聚众闹事的事件,应当立即上报,由巡防警力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扩大。各执勤点执勤人员应对道路交通的变化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及时报告各类异常情况,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对执勤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车辆拥堵及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周边最近的公安民警、交通协管员按照交通管理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应确保限行管控不间断、道路交通不堵塞。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秩序管理
全体执勤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突出抓好限行区外围及内部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真正做到从严查纠、从严处罚、从严管理。
(二)加强沟通协作
各路口执勤组内部、各执勤组之间要充分协调,遇到紧急情况相互支援,形成管理合力,确保道路交通运行正常;同时,各公安执勤警组与公安指挥中心间也应加强联系,相互通报实时信息,提高区域内部动态管控能力。
(三)加强查勤考核,落实管理责任
执勤督查考核工作由限行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各抽调人员单位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执勤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区局将及时汇总各单位督查数据,定期发布考核结果,全面实管理责任,确保管理效果。各抽调人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确保各自负责路口的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
附件:
1、2010年武进中心城区车辆限行执勤安排表
2、2010年武进中心城区车辆限行高峰执勤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