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办(2010)5号
各派出所:
近期我区出现了毒鼠强等剧毒性鼠药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事件,为防不法分子使用毒鼠强等剧毒鼠药投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区局决定组织开展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集中收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展开收缴行动。各派出所要积极会同农林、卫生、经贸、工商、质监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治安清查、收缴行动,最大限度地将散失于社会上的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收缴干净。要注意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加强对集贸市场、流动摊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建筑工地、农药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清查力度,注意发现曾在本地或外地销售鼠药的人员等重点人群,保证有针对性地开展清查收缴工作。
二、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积极配合农林、卫生、经贸、安监等有关部门抓好对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日常监管工作。工作中,要注意协调配合,既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管理,又要保证满足群众灭鼠需要。要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鼠药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进一步畅通合法鼠药的流通渠道。
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公安机关良好群众基础,利用“110”宣传日大好时机,结合社区、农村警务室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动员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集中收缴行动中来。保证使群众普遍知晓购买合法鼠药的地点、程序和方法,形成自觉抵制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实际,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中调整和充实一批治安信息员,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对情报信息的研判工作,切实提高对毒鼠强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此外,各地要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于2010年1月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治安大队,对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