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武教督[2010]5号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做好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级(完全)中学: 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做好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有关四星级高级中学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含评价要点详细说明)的纸质和电子稿于7月10日前上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9月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四星级高级中学高度重视,认真自评,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切实做好迎接省级随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做好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0年6月13日
主题词:转发 素质教育 督导 通知 录入:王乃鹏 校对:王乃鹏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