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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0-00145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计〔2010〕102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0-10-21 发布日期: 2010-10-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教财[2007]64号、苏财教[2007]183号)有关文件精神,部署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有关事项。

相关阅读: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武教计〔2010〕102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计[2010]102号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部):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教财[2007]64号、苏财教[2007]183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根据实际困难情况按800-1200元/生.年标准资助, 2010年—2011学年合并上报。
  二、以前学年申请的在校老生原则上不变。新高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和学校审核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时需附申请表(附后)。
  三、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新生和老生)一并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高中助学金模块。申请表、资助情况汇总表(附后)等于2010年10月26日前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1103室,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邮wz680706@163.com) 
  四、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发放。

 

附件:申请表、资助情况汇总表等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10月21日

 

主题词:高中  助学金  资助  通知                        
录入:刘汶中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申请表、资助情况汇总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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