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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0-0012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计〔2010〕82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0-08-24 发布日期: 2010-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武进区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各校认真学习,对照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武进区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教计〔2010〕82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计[2010]82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武进区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对照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附件:武进区中小学财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8月24日

 

主题词:学校  财务  考核  办法   通知                    
录入:潘一沁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120份


附件:

武进区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提高学校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规范学校会计业务基础工作,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促进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大学校的收支管理力度。
  二、考核内容
  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基础工作、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和制度建设等。
  三、考核原则
  (一)实行平时管理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学校财务管理中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情况进行经常化管理,依据平时管理与定期考核结果进行年度总评记分。
  (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学校财务管理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地反映单位履行岗位职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总体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接受各方对考核的监督。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采用100分制,90分以上评为优秀,70分至89分评为合格,69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单位和财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伪造、编造支出凭证,反映经济活动不真实的;
  2.财务人员违反政策法规,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3.单位私设小金库,截留、隐瞒各种收入,侵害集体利益的;
  4.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的;
  5.遗失票据情节严重的。
  四、考核范围
  全区独立法人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五、考核办法
  每年度考核一次,由计财科牵头,原协作片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审核。
  六、本考核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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