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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0-00070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基〔2010〕34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0-04-14 发布日期: 2010-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常教基〔2010〕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部署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武教基〔2010〕34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基[2010]34号

关于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加强德育研究,促进德育工作的经验交流,提高德育工作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常教基〔2010〕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4月30日
  二、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
  三、案例条件
  1.内容。德育案例必须是德育工作者自身经历的真实事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等方面;案例中不要出现师生的真实姓名,可以用化名代替;德育案例必须原创,严禁抄袭,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2.结构。主要包括背景(不作必须要求)、过程(包括出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教育效果)以及讨论反思(必须要求)几个部分;一招一例,或一招数例(参考文章见附件)。
  3.风格。参评案例要“新”,主题突出,时代性强,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参评案例要“实”,措施具体,细节生动,可操作性强。
  4.格式。文章标题(三号黑体)、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黑体)、正文(4号仿宋体),行间距为25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放在文末。
  5.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评选程序
  1.自评和推荐。各校要在本校征集评比活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般学校推报1—2篇,学区较多的学校总数不超过5篇。案例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案例均以电子格式发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6312650、67897038。
  2.专家评审。教育局将组织评审,评出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推报30篇参加常州市的评选。
  3.常州市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汇编成书,正式出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是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升德育水平、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收到实效。
  2.严格把关。德育优秀案例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做法,是立足实际、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成功经验;各校在征集、初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把握标准,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校要抓住评比的有利契机,加强德育工作的研讨交流,发现和树立一批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0年4月14日

 

主题词:德育    案例    评选    通知                    
录入:王晓红    校对:包丽娜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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