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基〔2010〕22号
关于举行2010年武进区中小学生民乐比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以音乐激发学生的生活热情,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常州市比赛,经研究,决定举行2010年武进区中小学生民乐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区中小学生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2010年9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内容和形式∶ 1、反映中小学生的时代风貌,反映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近年来民族音乐事业的繁荣景象的曲目均可参加。 2、比赛分为集体和独奏两个项目进行。集体项目:演奏的形式包括齐奏、重奏、合奏等(重奏、合奏在比赛中将分别加分)。独奏项目:中国民族乐器的任何一种均可以参赛。 四、参赛办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报2个(小学、初中各1个);其他学校限报1个。形式内容自选。 2.比赛时每个节目时间必须在5分钟以内(可以练习完整的曲目,比赛时选取部分段落)。 3.乐器一律自备。 4.比赛时不提供任何特殊要求的灯光、舞美或道具等。 5. 比赛时所需伴奏带(碟片)一律自备,且要保证质量。 五、报名: 请各校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9月6日前寄(送)至武进区教育局基教科1208室,过时不候。 六、奖励办法: 1.根据报名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常州市比赛。
附件:2010年武进区中小学生民乐比赛报名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10年3月18日
主题词:艺术 民乐 比赛 通知 录入:张旭明 校对:张旭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