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取缔“违法占地、违章建设”是农村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执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以及由镇政府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强势拆违,有效遏止了“两违”现象的高发态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两违”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引起各村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增强各村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两违”,本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对各村加强“两违”处置工作特作如下考核: 一、考核目标 1、各村要做到零“两违”; 2、各村“两违”自行处置率100%; 3、如确因特殊情况出现的“两违”,第一时间处置以村为主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无“两违”现象发生; 2、无“两违”瞒报现象; 3、无“两违”取缔不力现象; 4、无推诿责任、拖沓处置“两违”现象; 5、无接群众举报后,村置之不理现象; 6、无集访、越级上访现象。 (二)考核办法 1、每发生一起“两违”,而所在村又未自行取缔到位的,年终扣村主要干部报酬500元/人,年度累计结算,上不封顶。 2、发现对“两违”瞒报的,有一起扣村主任年度报酬500元,村其他主要干部酌情处理。 3、村全年累计发生“两违”五起以上、且处置不力的,取消所在村镇级一切评先创优资格。 4、如因村干部个人因素造成“两违”,且负面影响较大,经济损失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其相应责任。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出现“两违”必须自行取缔,否则,镇政府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6、镇“两违”办强制取缔“两违”的,其发生的费用(民工工资、机械费用等)均由所在村承担。 7、各村向镇财政交纳“两违”保证金三万元,所发生两违处置费用经两违办与村委沟通后,按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对全年未发生两违现象的村委给予奖励一万元。 以上考核办法的实施,均由镇“两违”办提供相关数据。 三、具体要求 1、各村蹲点镇干部和村干部要高度认识“两违”的危害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 2、“两违”办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两违”动态,发现“两违”现象,要及时上报,并与相关村负责人沟通;各村负责人要做到守土有责,密切关注“两违”动态,及时发现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3、各村要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守法的自觉性。 本考核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二O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