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两违”处置工作的考核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50/2010-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10〕30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10-06-28 发布日期: 2010-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两违”处置工作的考核意见

相关阅读:

关于加强“两违”处置工作的考核意见
嘉政发〔2010〕30号
 

各村、有关单位:
    取缔“违法占地、违章建设”是农村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执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以及由镇政府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强势拆违,有效遏止了“两违”现象的高发态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两违”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引起各村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增强各村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两违”,本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现对各村加强“两违”处置工作特作如下考核:
    一、考核目标
    1、各村要做到零“两违”;
2、各村“两违”自行处置率100%;
3、如确因特殊情况出现的“两违”,第一时间处置以村为主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无“两违”现象发生;
2、无“两违”瞒报现象;
3、无“两违”取缔不力现象;
4、无推诿责任、拖沓处置“两违”现象;
5、无接群众举报后,村置之不理现象;
6、无集访、越级上访现象。
(二)考核办法
1、每发生一起“两违”,而所在村又未自行取缔到位的,年终扣村主要干部报酬500元/人,年度累计结算,上不封顶。
2、发现对“两违”瞒报的,有一起扣村主任年度报酬500元,村其他主要干部酌情处理。
3、村全年累计发生“两违”五起以上、且处置不力的,取消所在村镇级一切评先创优资格。
4、如因村干部个人因素造成“两违”,且负面影响较大,经济损失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其相应责任。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出现“两违”必须自行取缔,否则,镇政府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6、镇“两违”办强制取缔“两违”的,其发生的费用(民工工资、机械费用等)均由所在村承担。
7、各村向镇财政交纳“两违”保证金三万元,所发生两违处置费用经两违办与村委沟通后,按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对全年未发生两违现象的村委给予奖励一万元。
以上考核办法的实施,均由镇“两违”办提供相关数据。
三、具体要求
1、各村蹲点镇干部和村干部要高度认识“两违”的危害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
2、“两违”办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两违”动态,发现“两违”现象,要及时上报,并与相关村负责人沟通;各村负责人要做到守土有责,密切关注“两违”动态,及时发现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3、各村要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守法的自觉性。
本考核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二O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