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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50/2010-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10〕27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10-06-18 发布日期: 2010-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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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
嘉政发〔2010〕27号
 

各村党委(总支)、村民委员会: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集体经济稳定增长,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的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新嘉泽、美嘉泽、大嘉泽营造良好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集体资产的范围
1、 村(组)集体所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2、 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组)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把村(组)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即村(组)任何资产的转让、资源的招租、工程的招标都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使村级基层权力运行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阳光”操作。
3、 坚持服务群众的原则。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规范村(组)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 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违反村(组)资源、资产、资金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 具体措施和要求
1、 调查摸底。各村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所属村(组)的资产、资源、资金情况,建立台账并报镇经管站和财政分局备案,以便群众和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2、 规范操作。严格实行资产、资源承发包招投标制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经营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必须报镇政府审查,由镇政府组织人员监督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发布信息、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协议和钱款缴纳情况。
3、 具体要求。要合理开发利用属于村(组)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杜绝资源开发的随意性。所有资产转让、经营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具体步骤:由村制定项目预算、实施意见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按程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事前沟通、事中公示、事后接受群众监督。
4、 强化监督。镇纪委、资产管理部门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是否认真严格执行,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否实现等。同时加强对村(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的责任审计,做到每年联查联审三分之一村,实现三年时间全部审计一遍。对擅自处置、瞒报,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希各村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嘉泽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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