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166号
关于下达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步伐,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现将2011-2012年度农村河道疏浚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常州市武进区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的目标,我区2011-2012年需疏浚农村河道总土方609.56万方,其中:镇级河道47条,99.88公里,土方196.56万方;村庄河塘(道)按照整村推进的方式,实施190个行政村、761处河塘的疏浚任务,土方413万方(具体详见附表)。 二、坚持建设标准 通过疏浚整治,恢复农村河道原设计标准,提高河道引排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具体标准必须达到: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疏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杂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建立制度,明确责任,长效管理,从而营造“河畅、水清、岸净、景美”的农村水生态环境。 三、明确补助政策 区财政及以上累计对规划内通过验收的镇级河道按2.6元/方、村庄河塘按8000元/村的标准进行补助,提前完成规划任务的当年进行补助。 四、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协调、落实好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区水利、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配合、参与和支持农村河道疏浚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管理,严格督查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任务,改善农村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疏浚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