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0〕83号
关于加强全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化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普及全民义务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推进“平安武进”建设,现就加强全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严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消防安全防控能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建设,促进全区人民群众幸福安全指数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为提升全区消防安全防控能力,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构筑全区消防安全防火墙,以进一步夯实全区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基础,实现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全社会落实程度明显增强。到2012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全区年度火灾人员死亡率控制在百万分之1.9以内,年度亿元GDP火灾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知识技能培训,全区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85%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消防行业特种工种人员技能培训率达100%。 3.注重消防安全工作服务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区消防安全环境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加强预防扑救能力建设。围绕提升“三种能力”(组织排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火情早发现、火势快控制”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每天动态巡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技能、应急知识培训,加快农村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特别是加强农村老弱病残、少年儿童、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防范,确保201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种能力”建设全部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5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种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三种能力”建设基本达标,5类场所的一般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基本达标。 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专项计划,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特别是要将农村消防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同步落实。2010年,全区化工集中区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改建任务。2012年,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80%以上,消防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90%以上。同时,加快城市远程火灾报警监控系统建设,2011年底,消防重点单位火灾报警监控系统联网接入率达50%以上;2012年底,实现全面联网。规范消防设施标志标识,全区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逐步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歌舞娱乐场所按规定安装消防安全音响视频提示系统。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空巢高龄老人家庭火灾智能系统建设。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援助指挥监控平台。 3.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事故责任与追究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完善项目建设消防“三同时”(同时设计、建设、验收)制度,规范重点单位、敏感场所、重要区域消防安全动态巡查制度,探索城乡社区志愿者义务巡查机制,完善消防设施建设稳步增长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制订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定期演练制度,强化特殊岗位、工种消防技能培训与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要主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 4.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充实消防监督执法力量,配强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内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大力发展专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的“防消结合”的社会化消防队伍,将派出所民警保安力量、群众义务力量纳入“大防控”、“大巡防”体系,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督促、单位参与、消防推动”的社会化大巡防格局,不断固化“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作、信息化推动”的巡防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抓紧研究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相关专业人员为顾问、民兵预备员和社会保安为后备力量”的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增强全区灭火救援支撑实力,推动“一专多能”应急救援工作常态化。继续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力量建设,2011年,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5.加强消防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消防产品监管和消防从业单位监督,建立完善质监、工商和消防部门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加强跟踪监督,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多产权建筑、非法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实行领导包案、限期整改。加强舆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新闻媒体,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擅自损坏消防安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典型火灾事故违法当事人给予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消防部门与金融、环保等部门联手,将企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与金融信用等级评比、环境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实行齐抓共管,2010年要积极开展试点,争取明年逐步推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工商、安监、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建立公安、安监、建设、文广新、教育、环保、质监、工商、人行等部门参加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执法监督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 2.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在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同时,应督促和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单位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责任人,努力形成单位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机制;同时,将标准化管理纳入星级宾馆、等级医院、文明学校等评定内容,提升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和达标水平。 3.强化宣传教育。要以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普及《消防法》和消防知识,提高公民消防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的消防“六进”宣传。教育等部门要推进“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课本“三进”活动,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并把消防知识纳入我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内容。安监、文广新、司法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三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分别结合企业员工、青少年和妇儿儿童的特点,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活动。 4.严格检查考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大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区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定期实行通报,并对造成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实行追究。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坚持一级抓一级,研究出台相应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并分别与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纳入镇、村干部考核的内容。区公安及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分类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组织各地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基层拟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方案落到实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防火墙△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5日印发